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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7-31 08:52   浏览次数:次   作者:6kYzQ!yIEmp_M6UkZ

  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简称旗农科局)是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陈巴尔虎旗乡村振兴局牌子。中共陈巴尔虎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科局,接受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

  (五)负责农村牧区相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涉农涉牧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六)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各产业及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陈巴尔虎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动植物(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提出扶贫开发政策建议,拟订扶贫开发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并配合落实。指导全旗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扶贫信息监测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舆情监控等工作。负责扶贫档案台账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监督考核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市委、市政府对旗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合作、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牵头拟订全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及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落实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旗本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上级有关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建立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全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旗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工作。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旗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旗外智力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科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旗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科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

  (2)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

  3.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科局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负责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举措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科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集中办理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审批事项,配合旗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提出有关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牧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

  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工作。

  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牧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牧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性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处理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

  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旗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订全旗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建设管理全旗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牧区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实施关键技术科技攻关项目。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和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绿色技术等社会领域的技术创新及牧区和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开展饲料饲草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应用和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七)畜牧兽医股。拟订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起草全旗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拟订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畜产品和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指导牧业信息服务。承担牧业统计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牧业和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牧业产业损害调查、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拟订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

  拟订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全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动物疫情应急的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农村牧区改革措施和政策的落实。承担农牧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农业综合股。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

  拟订农业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拟订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等工作。

  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

  负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九)乡村振兴股。指导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协助开展全旗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工作。指导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经济的研究工作。指导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全旗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指导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承担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草原文化建设等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 0470-671680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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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徐子荣

  三、下属机构

  (一)农牧和科技技术推广中心

  农牧和科技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37名。核定班子股级职数4名(1正、3副)。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旗种植、土壤肥料、农业资源环保、农村能源、畜牧、渔业、饲草饲料、耕地质量、种业、植保、农机等技术性辅助工作。

  (2)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大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旗农牧行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及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科学技术推广、科学知识普及、先进适用的农牧业科技成果和经济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推广工作。

  (3)承担全旗农产品产地环境、外来入侵植物、农业野生植物的调查、监测等工作;承担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清洁与节能生产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品种实验、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协助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5)承担全旗农牧业标准化建设和行业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0470-671292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那木拉

  (二)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0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主要职责是:

  (1)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协助开展全旗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工作。

  (2)承担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经济的研究工作。

  (3)承担全旗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

  (4)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承担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草原文化建设等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0470-671818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杰

  (三)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6名。核定班子领导职数4名(1副科3股级)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农牧业和水利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综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以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挂陈巴尔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陈巴尔虎旗水利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权限范围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畜禽、生鲜乳、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检疫、植物检疫、渔政、农牧业转基因安全、农牧业新品种保护、科技、水事活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全旗农牧业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0470-671758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金岭

  (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12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旗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监测、检测、诊断、调查、净化、消灭、疫情报告、风险评估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畜禽疫病的化验室化验、分析、诊断等工作;为控制、扑灭动物疫情提供科学依据;承担血清学、细菌学、病毒学化验分析确诊和毒理实验研究工作。

  (2)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承担全旗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等物资的计划、供应、储存、发放;承担全旗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3)承担全旗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基层动物及动物产地检疫监督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旗官方兽医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等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养殖、屠宰、隔离及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风险评估工作。

  (4)承担全旗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生物安全技术支持,开展动物医学科研技术交流工作。

  (5)承担全旗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

  (6)承担全旗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官方兽医、协助检疫人员和执业兽医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承担全旗养殖场(户)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的建立指导及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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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兽医技术鉴定工作。

  (9)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0470-6718998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福

  (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陈巴尔虎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中心牌子)事业编制7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旗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全旗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包装标识的培育等工作;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

  (3)承担全旗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投入品以及重金属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旗种养殖生态环境和生鲜乳的生乳指标的检验检测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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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电话:0470-6712007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辛宝胜

  (六)农牧和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

  农牧和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1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牧业和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旗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

  (2)承担旗农牧和科技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和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指导和清产核资核对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使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旗经营管理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4)承担全旗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经济技术方面的指导工作及实施方案的论证、评估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尔格勒西街20号

  邮政编码:021500

  工作电话:0470-6712609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清格乐图